10.3969/j.issn.1004-9517.2008.07.017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纠纷的类型化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以最高法院法释[2008]3号司法解释为中心
最高法院法释[2008]3号司法解释对涉及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等的权利冲突作出了规范,以此为基础,可划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权利冲突的四种类型,并总结相应的法律适用依据.权利冲突纠纷并非一类单独的案由,应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纠纷的案由名称来确定这类案件的案由.司法解释规定的侵权人民事责任,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细化.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类型化、案由、责任形式
D92;DF1
2008-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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