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9517.2008.06.014

植物新品种权的权利限制

引用
育种者与农民是植物品种保护法律关系中两个主要的相对利益主体.在赋予育种者专有权的同时,有必要对其权利加以适当的限制,以衡平农民和其他育种者的利益.权利的限制包括对权利内容和权利行使的限制.育种者免责和农民免责主要属于对权利内容的限制;而强制许可则是为了防止品种权人滥用权利或者不实施权利而对品种权的行使进行的一种限制.

植物新品种、育种者免责、农民免责、强制许可

S79;S72

2008-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41-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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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9517

11-3226/D

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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