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08.04.018
法定赔偿在著作权司法适用中的变异
在著作权侵权情形,由于权利人损失与侵权人获利难以计算导致法定赔偿的广泛适用.个案例证了法定赔偿在司法适用中变异为惩罚性赔偿的客观存在.这种变异导致背离著作权侵权赔偿的立法原则、反侵权经营和稀缺司法资源的霸占与浪费.因此,法院在适用法定赔偿原则时应慎重行事.以全部赔偿为基础,既不能让侵权人通过侵权获利,也不能让权利人进行反侵权经营.
法定赔偿、惩罚性赔偿、反侵权经营
D9(法律)
2008-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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