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08.03.014
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救济实务的”双轨制”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救济采用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并行的”双轨制”制度,对知识产权人和救济制度各自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后,可以认为,情况简单,易于判断的侵权案件,适用行政救济程序效率更高,而对于情况复杂,难于判断的侵权案件,适用司法救济程序效率更高.因此目前”双轨制”的存在仍具有其必要性.
行政救济、司法救济、成本收益
D9(法律)
2008-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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