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06.03.018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 第一条为了解决互联网络域名争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所争议域名应当限于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CN域名和中文域名.但是,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解决办法、中心域
D923(中国法律)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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