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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9517.2006.03.011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之根据

引用
@@ 一、问题的提出 损害赔偿是著作权遭受侵害后权利人可以获得的一种最重要的民事救济方式.损害赔偿额的确定事关权利人的重大财产利益,而且在宏观上规范、引导社会行为,起着矫正、调整社会关系的"微调器"的作用.在侵害著作权的案件中,法官如何合理确定损害赔偿额,一直以来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许多案件中,当事人主张的赔偿数额与一、二审法院裁决的数额差距非常大.

著作权、损害赔偿、权利人、赔偿额、司法实践、社会关系、侵害、赔偿数额、救济方式、财产利益、案件、微调器、当事人、行为、民事、矫正、规范、法院、法官、差距

D923(中国法律)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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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9517

11-3226/D

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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