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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9517.2005.08.012

巨额著作权贸易逆差背景下的应对策略--议我国对著作权产品平行进口应采取的法律原则

引用
@@ 著作权的平行进口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商未经本国著作权人1的许可,将著作权人复制销售或经其许可复制销售(包括在他国自行或许可他人复制销售、在本国自行或许可他人复制后出口他国的情况)的带有该著作权的商品进口到本国的行为.以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平行进口的发生主要是因为比较利益的存在,造成著作权产品的价格不同,因此产品从价格较低的国家流向价格较高的国家.目前,我国著作权贸易与发达国家存在巨额逆差,而著作权产品遭受平行进口冲击的可能性较小,那么我国究竟应对此采取何种态度呢?

著作权产品、贸易逆差、应对策略、平行进口、著作权人、复制、销售、价格、发达国家、著作权贸易、角度分析、国际贸易、比较利益、经济学、进口商、行为、态度、商品、出口

D9(法律)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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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9517

11-3226/D

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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