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05.07.016
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若干问题研究
@@ 商标和企业名称均系商业标志,前者用于区别不同来源的商品或服务,后者用于区别作为不同市场主体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冲突一般是指这两种合法的权利所指向的客体(商标或企业名称)的表现形式相同或相似,但两者的主体不一致的情况.
商标、企业名称、冲突、市场主体、商业标志、组织、商品、权利、客体、服务
D9(法律)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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