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04.09.008
合资企业外方以商业秘密出资的法律问题
@@ 一、商业秘密可否作为对合资企业的出资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据此规定,一般将商业秘密分为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合资企业、商业秘密、出资、经营秘密、技术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权利人、经济利益、保密措施、公众
F27;D92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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