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03.06.008
”东风”引发的商标侵权纠纷
@@ 基本案情1983年7月3日,天津市日用化学厂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了”东风”文字商标.该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84438号,核准使用的商品为第24类表油,后核准转为商品国际分类第4类,有效期自1983年7月3日至1993年7月4日,经续展,有效期至2003年7月4日.2000年11月28日,北京莫迪润滑油有限公司受让取得该注册商标.2002年3月5日,北京莫迪润滑油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东风润滑油有限公司.
东风、注册商标、润滑油、有效期、工商行政管理、北京、文字商标、商品、日用化学、国际分类、注册证、天津市、受让、国家、更名、案情
D9(法律)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