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03.02.017
试论电视综艺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 "克隆"电视综艺节目在国内是相当普遍的现象,有人对国内当红综艺节目作了番"考证",发现大部分占据电视排行榜高位的游戏益智类和娱乐综艺类节目都可以在香港、欧美的电视中找到原型:中央电视台的游戏博彩节目<幸运52>基本上是英国<百万富翁>的翻版;<开心辞典>则来自香港亚视的<超级大富翁>;目前在100多家有线电视台热播的<走进香格里拉>与美国哥伦比亚电视台前年创办的真实电视类节目<幸存者>异曲同工;而<相约星期六>、<玫瑰之约>则出自于凤凰卫视的名牌栏目<非常男女>……[1]早几年就有人挑剔湖南电视台<快乐大本营>里的港台腔,将其列为"模仿"、"照搬"台湾、香港及欧美电视的"罪魁祸首".
电视综艺节目、中央电视台、香港、有线电视台、快乐大本营、真实电视、游戏、香格里拉、欧美、名牌栏目、玫瑰之约、国内、哥伦比亚、凤凰卫视、百万富翁、幸存者、排行榜、原型、娱乐、英国
D923.4(中国法律)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4-5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