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03.02.015
WTO下发展我国知识产权代理业的思考
@@ 分工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出大量的智力成果,这些智力成果所有者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如缺乏必备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以及与知识产权权利管理机关打交道的经验,他们都会把与智力成果有关的法律事务委托给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智力成果所有者则专注于智力成果的开发和应用.
知识产权权利、智力成果、经济社会发展、自身条件、社会经济、管理机关、法律知识、法律事务、代理机构、应用、开发、经验
D923.4(中国法律)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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