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02.05.016
"一国两制"下专利审查中"新颖性"的冲突及对策
@@ 编者按:在"一国两制"下,大陆和港、澳、台地区形成相对独立的四个法域,实行包括专利法在内的不同的法律制度.由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使得在专利领域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冲突,专利授权审查中对新颖性的不同规定便是其中之一.本文介绍了四法域的专利制度对新颖性标准的不同规定,针对由于不同规定所引起的法律冲突,提出了若干建议.
一国两制、专利审查、新颖性、法律冲突、地域性特征、专利制度、专利授权、知识产权、四法域、法律制度、专利法、行包、地区、大陆、标准
D9(法律)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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