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01.02.014
搭赠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析糖业烟酒公司诉美厨公司案
@@ 案件由来
1999年10月,北京美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厨公司)在销售其方便面的过程中,将标有"JING TANG"注册商标的500克装"精制绵白糖"作为赠品装于方便面箱中,搭赠销售.1999年11月1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对这批搭赠的绵白糖进行检查后,最终认定为假冒"JINGTANG"注册商标的商品,并对美厨公司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作为"JING TANG"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以下简称糖业烟酒公司)于1999年12月24日以商标侵权为由,将美厨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注册商标、北京市、糖业烟酒、中级人民法院、精制绵白糖、方便面、行政处罚、销售、工商行政、门头沟、管理局、赠品、食品、检查、分局
D9(法律)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