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444.2020.01.007
因循而革:董仲舒在西汉官制转折点上的继承与突破
在传世文献《天人三策》与《春秋繁露》中,董仲舒就西汉官制的形成与改革提出建议,尽管这些建议并未全部被汉武帝接受,但仍然对西汉官僚政治制度做出一定的贡献.关于西汉政府机构的设置,董仲舒从阴阳五行的角度论证官制的合法性.在官吏选拔方面,董仲舒指出彼时官吏队伍主要由“任子”和“富訾”组成,前者是官吏的后代,后者是有钱人,未必贤明.所以,他建议武帝实行察举选官.但符合官吏选拔标准的人并不一定都能够得到任用,这是因为西汉在官吏任用方面有限制条件.只有符合全部条件的人才可能得到任用,得到任用的官吏将按照官秩等级得到俸禄.官吏得到任用后,皇帝需要对官吏的政绩进行考察,并进行监督.不履行职责的官吏将会被罢黜,而考核合格的官吏将得到升迁奖赏.在官吏结束任期致仕后,朝廷还将对其功绩进行一定的经济和政治抚恤.自汉代开始,太学已成为集中进行儒家道德教化的专门机构,而且太学教育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个人的前途与朝廷的人才选拔,在《天人三策》中董仲舒据此提出“兴太学以养士”的建议.
董仲舒、官制象天、察举制、考课、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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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4
2020-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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