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426.2016.04.017
社会有“法”“天”“人”和谐——刘禹锡《天论》思想意蕴再解读
刘禹锡的《天论》三篇,提出了“天与人交相胜”的辩证主义天人观,已为诸多研究者所重视.除此之外,《天论》还表达出一种高度重视“法”的思想观念,并对“法”与“天”“人”之间的关系,及作为“万物之尤者”的“天”“人”“交相胜,还相用”做出了细致分析.刘禹锡的这一社会需要“法”,且“天”“人”之间“交相胜还相用”的和谐存在关系的提出,对于当下社会核心价值观念建立,具有重要思想文化资源意义.
《天论》、“法”、“天”、“人”、和谐
I207.22;B241.7
2014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以中国文学优秀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项目L14BKS009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6-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