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37X.2016.02.015
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整体性——兼论与“三严三实”的统合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寓高远立意和深邃思想于简单朴实的语词之中,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的价值观、权力观、群众观,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1].“三严三实”融合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党的优良传统一脉相承,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了共产党员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明确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充分表明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党的态度和决心.“三严三实”重在“严”,贵在“实”.“严”字宣示了党纪国法是带电的高压线碰不得,“实”字强调了恪守法则要融入日常生活,成为自觉的行为方式.对于在法治时代治国理政的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而言,要严在法度,实在法纪.说到底,“三严三实”是在新时期对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对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工作提出的新部署,对建设高素质、强本领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提出的新期许.
领导干部、依法治党、素养、能力、优秀传统文化、党的优良传统、有机统一体、重要论述、中华民族、治国理政、政治品格、行为方式、为政之道、时代特征、深邃思想、社会主义、关键少数、共产党员、共产党人、工作队伍
D26;D02
中国法学会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基层政府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调查与研究》课题编号:CLS2014D003
2016-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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