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话与抒情诗
1971年,越战尚未结束,美国反战运动渐入高潮.有个叫科恩的年轻人,吊儿郎当地穿了一件夹克,上面写着"fuckthe draft"这样一行粗话.他穿着这件衣服,在洛杉矶法院的走廊里晃荡了一圈,以示抗议.
"fuck the draft",翻译成中文就是"去你妈的征兵".因为这句话,科恩被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判处破坏和平罪.科恩不服,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们意见分歧很大,就此展开了一场庭审辩论.最后,包括首席大法官哈伦在内的9名最高法院大法官就"科恩粗话"案进行了表决,结果以5票对4票,推翻了对科恩的有罪判决,关键理由是:原判侵犯了原告在宪法第一修正案下的表达自由.
2013-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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