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著作权法下的电影版权保护及协同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2020年进行了大幅度修订.以合作作品为原则,电影版权在作品定义、作者与版权者区分以及权利行使方式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变革.在新制度下,电影版权的保护路径得以优化,但仍然无法覆盖产业多元化、数字化与网络化带来的版权挑战.究其根源,电影作品的多重法律身份及产业多元化发展造成版权管理的困境.由此,新修著作权法下的电影版权保护仍然需要多部门协同治理的执法理念.
著作权法、电影产业、版权保护、协同治理
2021-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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