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916.2021.05.002
《掬水月在手》:艺术性探索、价值观传递与"长文化"选择——廖美立、毛继鸿、陈传兴、徐薇访谈
石小溪:影片《掬水月在手》的核心出品方有两家公司,一家是毛继鸿与廖美立联合创办,毛先生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的广东方所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另一家广州行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方所公司的子公司,投资人是廖美立与毛继鸿.毛先生在担任方所集团的董事长的同时,还拥有多种身份,既是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文化创意界知名企业家,还是"例外"服装品牌的创始人.尽管在毛先生的多重身份中并没有"电影人"的标签,但在参与《掬水月在手》项目之前,还是投拍过诸如贾樟柯执导的纪录片《无用》等电影项目,也算与电影界颇有渊源.可否请毛先生先分享一下跨领域参与这部电影制作的原因?
艺术性、价值观
G641;G412;I206.2
2021-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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