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亚当·斯密:法律经济学的古典起源
本文对亚当·斯密及其先辈对法律制度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体系的构建进行思想史的追溯,从而得到如下的启示:古典经济学家理解法律以及司法制度的演化和作用,是着眼于商业社会的性质与发展来落笔的.在这种演化的过程中,商业社会的法律以及司法制度是由对商业和制造业的发展之维护而逐渐被需要出来的,然后通过在城乡之间的劳动分工,而逐渐由城市扩及到农村地区,实现普遍的良好的政府治理秩序.反观当代法律经济学的定义与发展,我们可以看出当代法律经济学的主要着眼点,在于从科学的立场、乃至实证的角度,寻找最优的法律体系建立,或者检验既有法律的效率高低.这当然是值得肯定的科学方法的应用与推广,但是,却也使得法律经济学在思考的深度以及对复杂的社会经济生活之穿透力上尚且有所欠缺.因此,当代法律经济学亟需从启蒙运动以来的诸位先哲中汲取更多思想的力量,为一个更为深远的基于生产的制度框架下的法律研究提供持续发展的动力.
自然自由、自然法理学、商业社会、看不见的手、法律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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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8;D9(各科经济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大卫·刘易斯的惯例理论及其对当代经济学制度分析的影响研究”18BJ010
201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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