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为己之学与为人之学的辩证统一
站在整个儒学系统来看,儒学不单纯是为己之学,而是为已之学与为人之学的统一.历代儒家阐发了为己与为人的双重维度,一些人之所以把儒学完全归结为“为己之学”,并据此否定儒学也是“为人之学”,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对“为己”和“为人”概念缺乏正确解读和全面把握,忽视了儒学既强调“为己”又强调“为人”.儒家为己之学和为人之学除了有隐含的、实质的外,还有明言的,而明言的形态又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是直接明言,它由“为人”“为己”表达;其二是间接明言,是指借助于“人”“己”以及近义词“吾”‘我”等范畴加以阐发.儒家的为己之学内容充实,大体呈现在仁者自爱、克己由己、自知之明、自我反省、自尊自强、正己正人、修身为本和反身而诚八个方面.儒家不仅提出了直接明言的孝悌的为人、进取的为人、交往的为人和求善行道的为人,还建构了间接明言的,包括爱人利人、成人之美、与人为善、修己安人、修己敬人、立人达人和不必为己等丰富内含的为人之学.
儒学、为己之学、为人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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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2(先秦哲学(~前220年))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西伦理学比较视阈中的儒家责任伦理思想研究”14BZX046
2018-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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