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违约制度考察分析
为了保护合同期待权,英关法系国家中建立了预期违约制度,而在大陆法系国家中则相应地实行了不安抗辩权制度.我国则借鉴和吸收了英美法系当中的预期违约制度,沿用了大陆法系当中的基本框架.我国法律规定对这两种制度进行了相应的融合,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预期违约制度.但是我国预期违约制度的规定还不够成熟,法官有时会因为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而采取故意推迟裁判的方式.针对我国立法中的不足,我们需要对预期违约制度进行进一步的探讨与研究.
预期违约、不安抗辩权、明示预期违约、默示预期违约
38
D923.6(中国法律)
2017-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88-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