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气候变化行政诉讼制度之构建——通过司法的气候治理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当代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随着气候变化后果的显现和公众气候变化风险认知的加深,督促政府履行气候治理职能的行政争议亦在所难免,但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制度尚不足以应对.为此,可借鉴美国“马萨诸塞州诉环保署案”的经验,从诉讼模式、起诉资格和受案范围、管辖规则、审查方法、裁判形式等维度构建中国特色的气候变化行政诉讼制度.
气候变化、行政诉讼、马萨诸塞州诉环保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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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4(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项目“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重要战略研究”16ZZD019
2017-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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