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生态伦理学的三大特征及其生态诗学意义
海德格尔的生态伦理学与当今各种形式的生态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分享了一些共同的东西,但也存在明显的差别或裂隙.这种裂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对待人文主义的立场上,它既非人类中心主义亦非生态中心论,而是坚持一种“更高的人道主义”.第二,海德格尔的生态伦理学是以存在论而非价值论为基础,其主张保护自然不是因为自然的内在价值而是因为自然本身的存在.第三,海德格尔生态伦理学的实现途径是诗意的而非科学的,它与一种生态语言诗学结合在一起.这使得海德格尔的生态伦理学更切实,更彻底,更具有诗性或审美气质,对于当今的生态诗学、美学建设也具有更直接的启示意义.
海德格尔、生态伦理学、存在伦理学、生态语言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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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 ;K5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生态语言学与生态文学、文化理论研究”1213ZW007
2017-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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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