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公平论要
公平是社会主义首要且核心的价值观.整体推进且落实社会主义公平,其逻辑性前提就是需要彻底厘清社会主义公平内在的辩证法,否则,社会主义公平的践行必将失去理论根基,无异于缘木求鱼.社会主义公平存在三对矛盾、三组关系,即起点公平、过程公平与结果公平;理念公平、制度公平与实践公平;作为手段的公平与作为目的的公平.无论是我们在理解社会主义公平之时,还是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践行社会主义公平的伟大实践中,都需要恪守唯物辩证法,有效化解这“三对矛盾”、着力协调这“三组关系”,以使它们保持必要的张力和统一.唯此,社会主义公平才能由理念、价值变为真切的实践并开花结果.
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主义公平、辩证法
37
B262(现代哲学(1919年~))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苏政办发[2011] 137号;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资助项目
2017-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37-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