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353.2013.08.022
三个利益主体博弈下的农地产权选择
对于农地产权制度未来变革的方向,学界争论很大,主要有集体所有制、永佃制和私有制三种分歧很大的观点.这些观点忽视了产权是各个利益主体在各自约束条件下进行博弈产生的均衡.每个利益主体都会根据自己掌握的权利因子,参与分配.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大量农地被征后转变用途,其转变用途后的增值部分会面临着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分配.假设和农地增值相关的利益群体有农业部门、工业部门和政府部门三个利益主体,我们认为如果想利用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为产业结构升级和城镇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就不能先验假设何种农地产权制度是最优的,而是要探索存在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和制度运行成本等约束条件下,何种农地产权结构利于三个利益主体博弈从非合作走向合作,以使它们之间的博弈从利益冲突走向利益共容.
制度变迁、农地产权、城镇化、农业经济、"三农"、农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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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中国农业经济)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项目名称: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山东经济增长和发展的理论与实证研究,09BJGJ29;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国际金融危机对山东省经济增长和劳动就业影响的实证分析与对策研究,BS1073510010;2012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名称:被征农地增值分配的动态博弈研究,201203080;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3批面上资助项目项目名称:被征农地增值分配的动态合作博弈研究,2013M531624
2013-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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