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353.2013.08.016
什么诗可以怨?——孔子“诗怨”命题再阐释
孔子的“诗怨”命题承载着孔子的伦理思想.在修复、维护礼制思想导引下,孔子认为“思无邪”之诗是抒发“怨怒之情”的合理方式.孔子认为“诗”应符合三大标准:一是内容合“礼”;二是形式合“度”;三是内容与形式一致即“文质彬彬”.孔子所说的“怨”在涵义上也较现代范围宠泛,既包括一己之怨,也包括对天、人等等的质疑和批判.从现代立场上看,孔子的“诗怨”命题包含了接受与人的心理关系的问题,同时也提醒我们要重新审视并反思艺术形式与健康的接受心理的关系.
孔子、诗怨、接受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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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6.2
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中国文学中的诗怨传统及当代意义"项目号:12CWXJ04之阶段性成果
2013-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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