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8353.2011.02.035

财产权与征收权平衡视角下的土地征收补偿

引用
土地财产权经由市场交换获得合理对价是财产权的本质,而征收则可依法不经财产权人的同意而获取财产权.权利人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承受责任规则的约束,须放弃财产自由交易权,但有权根据财产权规则获得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合理的经济补偿.征收补偿标准与市场交易价格的接轨是我国城乡建设用地实现"同地、同权、同价"统一移转的前提,补偿标准应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酌情考虑财产权人的精神利益需求,兼顾效率与公平.

土地财产权、征收权、产权规则、合理补偿

32

D922.3(中国法律)

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民商法学科建设"项目资助,项目编号B102

2011-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84-187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东岳论丛

1003-8353

37-1062/C

32

2011,32(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