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353.2010.05.033
略论法律公布的前置程序和后置程序
当今世界法律公布更加复杂,程序法定化,既有前置程序,意在使立法决策者受到制约.如美国总统可对国会行使立法否决权,法国总统可行使复议请求权和提请公民复决权,我国国家主席宜应有复议请求权.法律公布不是简单地公布了事,还要有后置程序,要提供便利查询点,要进行法律答复等.
法律公布、前置程序、后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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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1(法的理论(法学))
2010-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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