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353.2006.03.036
法律漏洞的认定与补充
由于成文法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法律漏洞的存在在所难免.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法律漏洞可分为:自始漏洞与嗣后漏洞、明知漏洞与不明知漏洞、明显漏洞与隐藏漏洞及碰撞漏洞."禁止拒绝裁判的原则"要求法官在裁判过程中对法律漏洞进行补充.法律漏洞补充的性质是法官对法律的续造.但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对法律漏洞的补充仅具有个案的意义,尚没有"立法"的性质.法律漏洞补充方法有依习惯法补充、类推适用、目的扩张或目的限缩、制定法外法律发展等.法官补充法律漏洞应说明其补充的标准.
法律漏洞、拒绝裁判、法律续造、漏洞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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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1(中国法律)
2006-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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