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353.2005.06.026
《管子》所载海盐生产的考古学新证
依据考古发现和<管子>所载海盐生产的资料综合研究,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所言"煮海为盐"的煮盐器具应是山东北部沿海商周遗址常见的盔形陶器,煮盐设施则是圆形或长方形盐灶,类似后世的灶户;所言"煮泲水为盐"的"泲水"应是当时生产海盐的主要原料地下卤水,而"煮海为盐"实际上只是泛指当时山东北部沿海出产海盐,并非仅指用海水煮盐,也包括利用地下卤水煎煮成盐;所言"渠展"不是一个具体的地名,而是指现今鲁北沿海海拔10米线以下赋存地下卤水的地带,即"渠展之盐"的具体出产地域.这些认识在很大程度可弥补<管子>对海盐生产技术失载的缺憾,纠正学术界对<管子>所载海盐生产存在的误解.
<管子>、海盐生产、考古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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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3(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05-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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