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8353.2004.05.032

还犯罪既遂以本来面目--对犯罪既遂标准通说的质疑

引用
以"构成要件说"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处于通说地位.然而通说不仅不符合犯罪既遂的应有含义,而且依据的理论前提错误,在理论上和实际中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应予坚决摒弃.应当从主客观相结合的角度确立既遂的标准,即以"犯罪目的实现"为根本标准,以"危害结果发生"为判断依据.

犯罪、犯罪既遂、犯罪形态、犯罪目的

25

D914(法学各部门)

200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82-184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东岳论丛

1003-8353

37-1062/C

25

2004,25(5)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