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353.2002.01.001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
当代社会主义在经济、科技和制度体制等方面的发展变革,使得劳动价值创造的主体结构、产业构成及具体来源,与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时有巨大差异;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收入分配形式及个人财产状况,也与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有明显区别.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第三产业的劳动绝大多数是能够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科技劳动是一种能够创造倍加价值,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高值高效劳动;企业家的经营管理劳动不仅创造高价值,而且能提高企业总体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并实现其价值;私营企业主的管理活动具有二重性,不可否认其管理劳动有创造价值的一面;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依据在于,非劳动生产要素在劳动创造价值过程中作出了贡献,其所有者可以凭借要素所有权取得相应的收益;私营企业主的私人财产由劳动积累和资本积累构成以资本积累为主,资本积累来源于资本的所有权收益,它是国家政策允许的合法收入,虽然存在剥削,但在社会主义发展的一个比较长的阶段上,与资本积累相伴的剥削现象仍有其存在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合理历史空间.
劳动、劳动价值理论、私营企业主、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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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44(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
2004-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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