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353.2000.04.021
论孙中山的“直接民权”思想
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在创建民国、实行议会政治失败后,提出了国民应享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的直接民权的具体方案,以实现主权在民的伟大目标。直接民权是对间接民权的必要补充,符合时代发展潮流,具有更加完备的民主性,这在孙中山的民主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孙中山、间接民权、直接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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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93.0(政治制度史)
2003-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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