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呼唤师德高尚的教师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数十年,经历的事情无数,领导的表扬,同事的称赞,家长的奉承,学生的感激,这些似乎都离我很遥远,唯有九二年暑假那场官司至今记忆犹新。那是由于本人年轻气盛,在教育一位极不遵守课堂纪律,喊进办公室同样不接受批评的同学时,采取不正当教育手段(罚站、并且打了耳光)造成学生伤害(事实上没有伤及耳膜),导致学生家长把我作为第一被告,学校作为第二被告送上了人民法院的被告席;那个暑假过得非常难受,经法院几次调解最终达成由学校赔偿一千五百元才了结此案。这件事给我的教训极深:教师体罚学生是违法的,造成伤害是要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的,并且要付经济责任,至此以后我在教育教学中没有出现一例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
新课改
G63;G423.07;G72
2015-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