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现象的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就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教育主管部门也三令五申,严禁教师直接或变相体罚学生。而体罚学生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后果教师们也心知肚明:对学生造成伤害较轻者通报批评,对学生造成伤害较重者受到刑罚处罚。但这些法规及处罚并没能阻止教师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如何攻克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这一“顽疾”呢?下面是笔者对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现象的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两大方面的看法,以供商榷。
中小学教师、对策建议、体罚学生、分析和对策、原因分析
G451.2;G635.1;TL75+2
2013-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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