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政党制度的四个标准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新发展
@@ 在2000年12月召开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第一次提出了衡量中国政党制度的四条标准:”衡量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效果着眼,一是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体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标准的提出,为正确认识中国政党制度的先进性、优越性提供了科学的判断依据,对于澄清人们在中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上的模糊认识,消除疑惑,明辨是非,自觉抵制西方的多党制和议会制,更好地改革和完善中国的政党制度,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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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中国共产党)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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