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书院的董事会制度
清光绪二十七年八月初二日(1901年9月14日),朝廷发布上谕,“著各省所有书院”,分别“改设”为大中小三级学堂.一声令下,有着1200余年历史的书院在其高速发展的顶峰期被活活腰斩,以学堂替代书院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书院改制甫二十,新文化运动领袖胡适在南京发表演讲,痛呼“书院之废,实在是吾中国一大不幸事.一千年来学者自动的研究精神,将不复现于今日了.”①今年是书院改制110周年,胡适先生期盼的学者自动研究的精神不仅没有“复现”,反而比当年更弱.何以如此?实有必要重新审视承载民族优秀传统与精神的书院制度.兹以古代书院的董事会制度为题参加笔谈,首次揭示其超现代的运作机制,以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1”,“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②提供历史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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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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