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3437.2017.09.003

法科生案例教学组织机制探讨

引用
目前,我国法科生案例教学还带有明显的教师主导的他组织色彩.在高年级阶段进行案例教学,适当吸纳自组织理论合理内核,在学生中搭建诸如"Task(任务)-Exploration(探究)-Presentation(展示)"(TEP)这样的自组织机制,能充分发挥法科生共同体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潜在优势,更好地培养应用型、研究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自组织、机制、案例教学、法科生

G642(高等教育)

"2014年度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学研究招标项目"《课堂教学中案例研讨与实务观摩环节组织与考核机制研究》2014fjzb004

2017-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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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

2095-3437

45-1387/G4

2017,(9)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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