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200.2012.06.019
“立象以尽意”与声乐表演艺术
"意"和"象"是中国传统美学中的重要范畴,"立象以尽意"从汉代开始成为一切艺术创作的通则。人们通过"象"去把握完整的、无序化的、零碎的世界,因此具有整体性、形象性、模糊性、多义性和无限性的艺术审美属性,"象"的创造突出了人类的主体意识。在声乐表演创作中,可以借鉴"立象以尽意"的方式发挥声乐艺术的表意功能。
立象、尽意、声乐、表演艺术、文化意蕴
J616(音乐技术理论与方法)
2012-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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