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200.2012.01.036
室内乐作品的社会特征初探
室内乐(Chamber music),原意是指在房间内演奏的"家庭式"音乐,后引申为在比较小的音乐场所内演奏的音乐。它是一种由几件乐器合作的小型合奏的形式,从种类上看,室内乐分为器乐曲和声乐曲两种,从特点上看,它的风格比较亲切精致,这是由于它通常是在空间比较小的地方进行演奏,和观众比较近的缘故。
室内乐作品、社会特征、音乐、家庭式、演奏、声乐曲、器乐曲、合奏
J60-05(音乐理论)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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