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35/j.1000-3673.pst.2023.2016
绿色电力消费与碳交易市场的链接机制研究
区别于国际碳市场仅纳入直接排放(范围 1)的普遍设计,中国依据自身的国情除纳入直接排放(范围 1),还纳入因外购电力、热力产生的间接排放(范围 2).随着绿证全覆盖制度的推进,企业绿色电力消费如何与碳市场链接成为争论的焦点.为避免重复计算、交叉补贴与"漂绿"风险,提出绿电在间接排放核算时直接扣减对应电量,剩余电量按火电处理.同时,依据绿证的成本额外性与效应额外性提出,不同类型绿电项目产生的绿证应设置不同的时间限制,存量项目6年内的绿证可用于碳市场链接,新增项目签发的绿证使用 21 个月原则.且需碳市场纳排企业绿电消纳比例超过所在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考核权重比例才可以进行链接.该方法较其他方法在简便性、公平性与避免重复计算方面都更优.该机制的提出可为中国电-碳市场耦合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碳市场、电力市场、绿证、绿电
48
TM73(输配电工程、电力网及电力系统)
2024-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668-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