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5559.2015.09.016

国际货物运输中货代提单的实际应用探讨

引用
当前,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发展迅速,截至2014年底,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国际货代企业超过4万家,从业人员超过200万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为广大船东、收发货人等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的同时,也有不少货代企业逐步开展无船承运业务,拓展业务范围,由代理向当事人转变。由此,货代提单的使用日趋广泛,极大地方便了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的各方当事人,约80%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有国际货代企业参与。但由于国际货代企业在业务中可表现为运输合同当事人,一些货主对货代提单的性质和使用把握有误,进而陷入货代提单的认识误区,致使贸易遭受到损失。

国际货物运输、货代提单、货代企业、合同当事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业、无船承运业务、货运代理企业、专业服务、主管部门、拓展业务、认识误区、国际贸易、国际物流、从业人员、发货人、转变、商务、客户、货主

D99;F55

2015年度广西高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广西北部湾集装箱铁水联运交易费用与制度变迁研究”编号KY2015YB386;2015年中国物流学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课题“基于市场需求和制度变迁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培育机制研究”编号2015CSLKT3-094。

2015-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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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贸实务

1003-5559

42-1113/F

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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