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5559.2011.01.022
一则可转让信用证项下不符点的案例分析
@@ 一、案例简介
2010年1月,中国C银行收到突尼斯ATB银行(ARAB TUNISIA BANK)开来的一则转让信用证,该转让证的第一受益人是法国T公司(TASC FROM FRANCE),第二受益人是中国D公司(DUCTILE FROM CHINA).转让证金额为174万美元,有效期2010年3月31日,船期2010年2月18日.
可转让信用证、不符点、第一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中国、银行、公司、有效期、突尼斯、CHINA、美元、法国、案例、BANK
F83;F11
2011-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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