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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5559.2008.01.005

CEPA服务贸易中的"香港法人"问题

引用
@@ 2007年6月29日,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进一步扩大内地对香港的开放.根据该协议,从2008年1月1日起,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的开放领域将达到38个,开放措施总共将达到192项.而从2004年开始实施起至今,CEPA在服务贸易方面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就,成为了CEPA中最重要的领域.

服务贸易、香港特区政府、更紧密经贸关系、内地与香港、中央政府、补充协议、开放领域、签署、措施、成就

F7(贸易经济)

2008-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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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贸实务

1003-5559

42-1113/F

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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