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5559.2006.05.016
一单大额空运出口信用证结算收汇的启示
@@ 一、案情简介
2006年 2月 2日,A公司业务员与智利 D公司达成一笔空运出口交易,合同总金额 645, 000美元,D先付订金 30, 000美元. 2月 7日,A收到订金. 2月 10日,A收到 D通过 B开出的正本信用证.信用证部分基本信息 :该证为即期付款信用证;总额为 615, 000美元,允许 5%增减;最迟装运日期为 3月 3日,具体分别为,2月 17日发 2, 000个,2月 24日发 4, 250个,3月 3日发 3, 750个;信用证效期为 3月 8日,到期地点为中国,交单期为装运日期后 5天之内;偿付行为 S银行纽约分行,允许向偿付行索偿,但索汇行须用 MT754报文格式相应地通知 B;空运运单收货人和通知人均为开证申请人;价格术语为 FOB深圳;单据要求很少,只是 COURIER TICKET(快递收据)所指不明确;每批推迟发运 1-2天,扣罚金 20, 000美元,推迟 3-5天,扣罚金 50, 000美元,推迟发运超过 6天,申请人则有权取消订单;证内没有规定单价;其它条款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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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贸易经济)
2006-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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