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5559.2004.07.005
信用证欺诈救济与我国立法实践
@@ 信用证独立性和单证一致两大基本原则为信用证交易的正常、迅速运行创造了条件,但也为信用证欺诈留下可乘之机:一方面,买方故意在信用证中列入繁冗的条款,或故意设置诸多"陷阱",使卖方提交的单据很难能符合其要求,待卖方发出货物后,却被买方及开证行拒付.另一方面,卖方无货或以假货冒充真货,他们却伪造了一套完全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只要单据表面与信用证相符,开证行就必须予以付款,并不受基础交易的制约,这样致使买方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信用证欺诈、立法实践、我国立法
D996.1;F830.73;F740.44
200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