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新解放区农业税征收的历史考察(1949~1952)——以黔东南地区为例
建国初期,黔东南地区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努力解决农村各阶级之间和农民内部在农业税负担上的矛盾,农业税的征收基本上贯彻了“查实田土、评实产量、依率计征、依法减免”的方针,圆满地完成了税收任务.虽然农业税征收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弊端,但不能否认建国初期农民的平均税负减轻了,税收政策亦日趋合理,提升了党和政府对乡村的动员能力和号召力.这对当前解决“三农”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在理论与实践方面有借鉴意义.
新解放区、农业税、黔东南
K271(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49年~))
2013-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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