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一一七宣言』不妥
在1933年1月28日第48期的《红色中华》上,登载了以毛泽东、项英、张国焘、朱德名义于“一九三三年一月十七日”发表的《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宣言》.该《宣言》提出:“(一)立即停止进攻苏维埃区域,(二)立即保证民众的民主权利(集会结社言论罢工出版之自由等),(三)立即武装民众创立武装的义勇军,以保卫中国及争取中国的独立统一与领土的完整”等三项条件之下,“中国工农红军准备与任何武装部队订立停战协定”.
中国工农红军、武装、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宣言、停战协定、三项条件、民主权利、红色中华、张国焘、义勇军、毛泽东、自由、朱德、言论、项英、统一、区域、领土、军事
K26;V27
2012-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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